市教育委员会
4、负责教育系统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5、组织指导社会审计机构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审计。
6、协调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
德育处(市委教卫工委思想政治教育处)
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德育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管理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3、 负责拟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政策。
4、 指导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审批高校学生的学籍变动。
5、 负责管理高等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6、 协调指导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德育工作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7、 指导德育课程、教材建设,指导心理健康教育。
8、 协调指导社会实践教育、劳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
9、 协调青少年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
10、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奖励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学生的“奖、贷、助、补、免”工作。
11、 负责管理工读教育。
高校学生管理与就业处
统筹指导高校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
1、负责编制和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
2、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
3、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资格审定、调配和派遣工作。
4、负责普通高校非津生源的进津就业管理工作。
5、负责进入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6、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指导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社团活动。
3、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阶段、高校的学生军训工作。
4、指导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和艺术社团活动。
5、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和艺术活动。
6、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工作。
科研处
统筹指导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等教育的科研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高校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工作。
4、协调指导高等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工作。
5、负责委科研计划的实施及科研成果鉴定、奖励工作。
6、归口主管教育系统的教育信息化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知识产权工作。
国际交流处
统筹指导国际和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对外宣传工作。
2、负责出国、出境访问团组的审核、报批工作。
3、负责国外、境外访问团组的接待工作。
4、管理公派出国的留学、进修、考察和援外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