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图 天津城市指南 >> 政府机构 >> 市教育委员会  广告发布电话:027-59400918  彭先生

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地图 天津城市指南 中国城市地图www.cncitymap.com 城市在线 2007-3-10 7:19:00

5、负责自费留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国外智力引进和来津留学工作,协调指导国际合作的教育、科研项 目的管理工作。

7、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在津注册的国外教育机构。

学校后勤管理处

统筹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学校后勤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3、指导高校学生食堂、宿舍等后勤工作。

4、指导高校校园环境建设工作。

5、指导高校水、电、气、热和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6、指导高校医疗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

中学教育处

统筹指导中学教育业务工作。

1、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中学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

3、 负责拟订中学办学标准,协调指导中学教育信息化工作。

4、 负责管理中学课程、教材建设,指导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5、 负责管理直属中学的业务工作,指导区县的中学业务管理工作。

6、 负责拟定中考方案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参与拟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负责拟定初中招生政策,指导区县初中招生工作。

7、 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8、 负责举办民办中学的初审工作,指导民办中学的业务工作并参与年检工作。

小学教育处

统筹指导小学教育和特殊义务教育业务工作。

1、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和残疾人义务教育。

3、 负责拟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协调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4、 负责管理小学课程、教材建设,指导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5、 指导中等及其以下特殊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

6、 负责管理直属小学和直属特教学校的业务工作,指导区县的小学和特教学校的业务管理工作。

7、 负责拟定小学和特殊教育的招生政策。

8、 指导民办小学的业务工作并参与年检工作。

发展规划处

统筹指导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1、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 拟订并监督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3、 归口主管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4、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撤消和更名的审核管理工作。

5、 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

督导办

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1、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 组织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 指导区县教育督导工作。

5、 负责组织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

6、 参与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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