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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天津地图 天津城市指南 中国城市地图www.cncitymap.com 城市在线 2007-3-10 7:19:0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区县人防部门实行业务指导,对担负人防建设气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

(二)按照有关法律斗法规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区县人防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二承办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及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工作。

(三)参与制订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的编制;拟订重要的经济目标和重点目标并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定本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人防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按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含结建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审批;负责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指导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按照人民防空要求和标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

(五)掌握本市重要防护目标、物资储存、人口分布和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情况,负责本市防空袭预案、遭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的制定及修订;组建和培训人防专业队伍;组织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建设。

(六)负责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各种保障方案;负责对人防通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人防通信建设;负责有关的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报废审批工作。

(七)负责本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和学术研讨活动;负责北京军区赋予的华北地区人防科技情报信息网工作。

(九)负责人防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的筹措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负责人防固定资产、固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战时职责按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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